2020年9月13日,《全民帮帮忙》接到求助电话,珠海的曹叔称辛苦大半辈子凑齐钱买房,等到验收时他发现自己的房屋被查封,更离谱的是他千辛万苦请律师打赢了官司,准备拿回自己的房屋时,却发现房屋里面竟然早已经有人入住,记者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郭泽荣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越秀区法院调解员、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援助律师、广州市总工会律师服务团成员服务律师)一同前往查看究竟。
曹叔在2012年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林村买了一套房,并与开发商陈老板已经签订合同,合同显示曹叔将在2013年8月30日收到房屋,然而7年过去了,曹叔还是没有收到房屋,而其中原因是建筑商的老板欠承建商的费用,导致一栋楼被查封。直到房屋解封后,曹叔来看房时竟然发现房屋里面居然有其他住户,并且房屋的人还持有房屋使用权证,曹叔联系开发商陈老板,而陈老板也回应了曹叔亲自来处理这个问题。
当郭泽荣律师与记者走访到该栋楼发现,还存在一样情况的几位受害者,于是来到曹叔购买的房屋时,虽然屋内无人回应但是在门外已经堆放着林林总总的鞋子,充满着生活气息。继续走访到同样情况的李女士购买的房屋,屋内户主表示自己在2014年9月1日购买了该房屋,并持有房屋使用权证,证书里面还有村委的盖章。
郭泽荣律师与记者还有当事人决定一起来到村委了解情况,经过一番沟通,会见了当初负责这块地的村委会工作人员,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该楼房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开发商陈老板,陈老板否认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也质疑房屋使用权的村委章的真实性,并把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工作人员表示当初结算建房款的时候,陈老板已经跑路了,而工人也没有结账,就把楼房分配给这些工人,而且在当初村委登记的时候,已经出现很多重复合同。
郭泽荣律师提出建议:如果开发商陈老板没有一房多卖是真实情况,这是属于合同纠纷问题,曹先生以及其他受害者可以通过法院提起合同诉讼。如果村委证实房屋使用权证是真实的,屋内人员拥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如果是存在伪造证件的情况,屋内人员就会存在极大的风险。
最终,受害者们选择去公安机关报案,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小产权房是不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买房是人生大事,不要为了省钱而跌入不合法房产纠纷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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