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不久之后,中信信托表态了:资金运用符合约定,有什么事去跟我的律师谈。
看来,谁都不怂。方正证券和中信信托之间两个多亿的信托资金风波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他们两个吵什么?
两天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大致意思是说,信托资金用作他处了。
归纳公告主要内容:
方正证券于2019 年 11 月1日认购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 2.3 亿元。
信托计划资金用途: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重点来了:方正证券近日得知,其认购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受托人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如果真是这样,有人可能要背上资金挪用的锅。这可不是小事,对于挪用信托资金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是很重的。
所以这份公告,真的很“下饭”。毕竟,矛头指向的是一家头部信托公司。
中信信托:各项关键性指标连续11年排名行业前三,获评中国监管最高评级和信托行业最高评级,连续十年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单位。
市场也多称其“信托一哥”。面对这些殊荣,大家心里难免要问,难道会因为两个亿栽跟头?
不多解释直接怼
3月12日,中信信托在官网挂出公告,对相关事宜做出回应。篇幅很短、态度很刚――“经查,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目前,本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这就尴尬了:产品是你自己要买的,投向也是合同约定的没错,所以回应一出,球又踢了回去。 个人觉得,“信托一哥”这次直接刚是很有必要的,你闹出这么大动静,我不要面子的吗? 接下来就是问题关键了:关于这2.3亿的去向。由于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只能大致梳理下来龙去脉了。 事情要从信托计划成立说起。 “中信?远洋弘盛”成立于2017年7月,为主动管理类,目前已成立规模为40亿元。信托计划成立后经历多次增发,最近的一次是在2019年11月,计划增发16亿元。(信托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加密文件,因此无法看到更多详尽信息)
方正证券也是在这次增发中,认购了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2.3亿元,期限九个月,至2020年7月12日结束,预期年收益率为9.5%。
根据方正证券的说法,发现的风险情况在于――
“认购信托计划后,公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到期收益未付
直接导致“东窗事发”的大概是方正证券没有如期收到信托收益。2020年2月,方正证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
方正证券向中信信托询问后,中信信托告知公司,因其未收到融资人支付的贷款利息,将无法在原定分配日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
并且近日,方正证券发现,中信信托将其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与前文提到资金用途并不一致)
对此,方正证券也向方正集团进行了问询,方正集团3月10日复函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
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2019 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
2019 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 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时间点清楚了,在方正证券认购信托计划的5天之后,11月6日方正集团收到了中信信托发放的一笔相同资金(2.3亿元)的贷款。
更多疑云待解
目前,方正证券已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牵头核查该事项,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调查该风险事项。方正证券称,会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
至于有没有挪用,可能还要参照增发公告的细节。比如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有无明确表示受托人有权决定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问题。
而如果结合另一方永泰置业的表态来看,整个事情就更加玄幻了――信托计划本息已全额结清。
武汉远洋地产微信公众号发布《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款项结清的声明》,永泰置业称该公司在2017年6月与中信信托签署协议,通过“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项目融资,但已于2019年7月12日全额结清该信托计划本息。
需要补充的是,考虑到目前方正集团的窘境,业内认为这笔2.3亿元的资金可能会“打水漂”了。至于谁来担责,还有待权威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关键词: 中信信托回应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