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2日公布了河南银保监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对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决定书显示,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李少辉,该信用合作联社存在通过绕道同业、购买资管产品等手段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已形成风险,且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资产计提资本或拨备;不良资产处置不合规致贷款质量失真。
河南银保监局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6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4日。
河南银保监局南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关键词: 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