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1日公布了焦作银监分局对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焦银监罚决字〔2018〕14号)。
决定书显示,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新明,该单位存在违规虚增存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焦作银监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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