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不愿在自己脸上留下哪怕一点点疤痕,更别说尚未婚的年轻女性了!可邢护士偏偏遭遇了这样的厄运。在她工作期间,一名精神病人趁其不备将刀片划向她的脸庞……
看护期间,护士面部被病人划伤
今年10月9日,在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当护士的邢女士像往常一样值夜间23点至次日上午8点30分的班。
她的工作地点在2号楼4楼的3病区封闭病区。这个病区里住着大约80名病人。和邢女士同时值班的另一名护士时女士则负责看护重症病区的10名左右的病人。
夜深,病人们绝大多数都已经入睡。此时患有轻躁狂(注:躁狂发作的典型临床表现是情感高涨、思维奔逸、活动增多等,可伴有夸大观念或妄想、冲动等行为,发作应至少持续一周,并有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损害,或给他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的,65岁的女患者汪某一直在各个病房里、走廊内游逛,“熊猫眼(邢女士眼部有轻微的黑色疤痕),我要砍你的脸!”她朝邢女士挑衅道。邢女士并未放在心上,回应她说:“赶紧回病房,否则就约束你!”
凌晨4时20分,王某从邢女士的侧后方摸了上来,趁其不备,在她脸上横斜着划了一下,邢女士一转头,她又在邢女士的额头上竖着划了一下。受到攻击的邢女士大声呼叫,时女士赶来看到她的脸大惊失色:“小邢,你的脸!”
由于受到惊吓和精神高度紧张,邢女士并未觉的自己的面部有受伤,听到时女士的话,她急忙跑到护士长照镜子,看到镜中满面献血的自己,她当即崩溃了……
她发了疯似地跑到3楼2病区找到护士长杨海宽,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不过电话中,警方以这是医院内部事务为由,拒绝出警。约半小时后,120急救车赶到值班医生、医院总值班、值班护士长和医院保卫人员立即一起将邢女士送往开封市中心医院五福路院区紧急处理。
急送郑州治疗,缝了八十多针
据邢女士回忆说,由于她曾在位于郑州市的河南省人民医院实习过,知道那里的缝合技术比较好,她要求直接将她送到省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但是杨海宽护士长说需要向领导请示。他们还是将她送到了开封市中心医院五福路园区。邢女士情绪很激动,一再要求到省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大约早上6点左右,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派来救护车,将她送到了省人民医院。7点半左右,邢女士到达省人民医院国际医疗中心,约9点完成了伤口缝合手术。
邢女士提供了自己受伤的面部照片,看上去伤口又长又深,令人不寒而栗。其中横斜的伤口横贯面部,一侧耳朵也被划伤,另一条刀口从额头自上而下,至少有一指的长度,肉皮外翻,极其恐怖。“数不清缝了多少针,后来医生告诉我缝了八十多针。如果她划到我的眼睛,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在省人民医院国际医疗中心住了七天之后,邢女士出院进行后续的治疗。
现在距邢女士出院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月,其两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额头的伤疤由于有头发遮挡尚看不出来,但面部横斜十多公分的伤疤看上去依然十分明显。
几次冲突让汪某生出报复心
汪某为什么会划伤邢女士?在邢女士看来,这和她严格按照医院管理规定行事,从而和汪某结怨有关。
她说:因为我刚到医院不久,为了好好表现,我是严格按照医院的规定来执行。按照规定,病人是不能进入护士站的,可是汪某就是爱往护士站里跑。每次汪某来护士站,我都会把她赶出去。日常管理中,医护人员会带着病人在院区散步转圈,汪某非得和大家反着转,她也纠正过很多次。尤其是今年10月8号,汪某和一名男护士产生冲突,这名男护士要去约束他,我上去帮忙,用腿压住她,她非得说我打了她。
在日常的工作和管理中,汪某是仅仅和邢女士有冲突还是和其他医护人员都有冲突呢?邢女士说,汪某主要针对的就是她,因为她是新人,很多时候不如其他医护人员灵活,比如进入护士站这样的事儿,如果换了其他护士,可能就睁只眼闭只眼。因此汪某记恨的主要是她。
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护士10月9日凌晨四点20值夜班的时候被患者从背后用刀划伤面部
邢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8月他入职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做临时工,2018年9月25日才通过考试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因此她十分珍惜这份工作。
起争议,邢女士认为院方处事不公
根据邢女士提供的《开封市公安局南苑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邢女士面部的损伤程度经过法医学鉴定,为“轻伤一级”。不过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对此事的处理,让她倍感不公。
邢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她曾经要求院方为她申报工伤,但是医院将这件事情定性为“报复性伤害”,是因为我打了人,才发生了这事儿,是我活该。后来我一再要求,负责处理此事的院长助理陈金红说这属于刑事案件不能报工伤。我家人多次找院方和南苑派出所,最终院方答应上报工伤,南苑派出所也开始立案调查。
邢女士还说:医院领导开会研究,为了将此事定性为报复性伤害,他们要求医护人员做伪证,说我打了汪某,还有几名同事因为想我透露了一些情况,被扣了2000多元的绩效工资。而她本人也被停发了工资。“我平时的工作表现有目共睹,监控都可以看得到,说我打了汪某,这是冤枉我,我不怕调查。”
此外,邢女士对自己的工作安排也很不满意。她说:“12月4日,医院通知我去上班,让我去开放病区,我说我的伤让我没法见人,院方让我自己考虑,我在护理部坐了一天,又通知我去门诊做导医,我都被毁容了,怎么做导医?后来又通知我去供应室,我受伤还不到俩月,他们这样折腾我,我现在都快疯了!”
院、警方回应,一切都在处理中
针对邢女士反映的遭遇,12月13日,记者与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助理陈金红取得联系,在陈的办公室,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患有轻躁狂的汪某是如何将刀片带入医院的呢?陈金红女士告诉记者:精神病人在入院是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按道理讲是不应该出现类似刀片这样的凶器。但汪某因患轻躁狂已经先后18次在五院治疗,可以说是“经验丰富”。她把刀片藏在内裤里,医护人员没能发现。在她行凶的那天,男护士也是在一名女患者的帮忙下,才在汪某的会阴部找到刀片,并将刀片送到了护士站。事后,他们对当时给汪某做安全检查的护士长、护士都进行了扣发奖金、通报批评的处罚。
对于邢女士反映的因向其透露消息,部分医护人员被扣发奖金一事,陈金红也予以了否认“我们怎么会知道谁向她透露了所谓的消息呢?我们也不会把事件定性,这毕竟是警方的事儿。”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医院按工伤待遇让邢女士休假,发放全额工资,为了不让她直接接触病人,我们安排她到供应室工作,她对这样的安排不满意,一直拖着不上班。”
对汪某是否属于“报复性伤害”邢女士的问题,陈女士回答说:“病人从年轻时就在这里住院,到今年63岁,前后住了18次院。从来没有发生过伤人的事儿,为什么偏偏就伤了她呢?”
记者查阅了工资条及报销凭证:11月份,院方给邢女士发放了2531元的工资,并为其报销了3万3千余元的医疗费。
记者又赶到开封市公安局南苑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因为该案件涉及到精神病人,而开封市没有相关的鉴定机构,不能确认汪某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本周内将会带她去新乡进行鉴定,待结果出来后,再依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郑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