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深圳银监局对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监罚决字〔2018〕20号)。
决定书显示,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小卫,该公司存在独立董事任期时间超过监管规定,违反“质价相符”原则开立备用信用证收取费用,对关系人贷款条件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的违法违规事实。
深圳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对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罚款155.7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8.71030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